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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餐饮业开瓶费调查四季酒店开可乐200元《新闻》

发布时间:2020-09-15 01:31:58 阅读: 来源:夜光粉厂家

网导读:最高法明确“禁止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记者暗访沪上多家星级酒店发现开瓶费仍普遍存在晨报邀您和律师团成员向霸王条款宣战晨报记者言……

最高法明确“禁止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

记者暗访沪上多家星级酒店发现开瓶费仍普遍存在

晨报邀您和律师团成员向霸王条款宣战

晨报记者 言莹 倪冬

2月12日,最高法明确表示:“禁止自带酒水”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然而,距最高法表态近一个月,记者调查发现,沪上不少餐饮酒店依然我行我素。

根据前期市民的反映,晨报记者携手大申网“申诉台”联合晨报律师团,选取了10家餐饮企业,逐一走访,以实录的形式记录下各家企业对待“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一霸王条款的态度。

从今天开始,只要您就餐时,遇到了“禁止(谢绝)自带酒水”的情况,我们期待您向晨报反映,途径既可以是传统的晨报热线63529999,也可以私信@新闻晨报官方微博、关注新闻晨报官方微信(shxwcb),或登录腾讯大申网(sh.qq.com)“申诉台”。

为了讨回这个原本就该属于消费者的权利,我们愿意坚持向这个霸王条款开战一年!

[高档餐饮企业]

●四季酒店

经理:不收费被发现后倒霉是自己

这家五星级酒店,伫立在威海路石门一路路口已经12个年头,“辣妹”维多利亚、F1车手舒马赫都曾经下榻。

记者拨打中餐厅四季轩电话,接听的是餐饮中心。对于能否自带酒水,对方的回答是“可能需要收一下开瓶费,按酒的种类和品牌来分的,最低开瓶费200元。”至于具体怎么定价不是很清楚,便为记者转接到了中餐厅。

而接电话的服务生给出的答案不一样,他们不收开瓶费,收的是“酒水服务费”。“200元一瓶,因为场地、酒杯的使用,我们工人要洗杯子,所以是统一的200元一瓶,不管酒的种类。”服务生还补充,软饮不能带。

3月6日晚上,记者进入了2楼的四季轩。餐厅主色调为棕黄色,景观鱼缸放置在侧,背景音乐循环着《夜上海》、《给我一个吻》等老歌。客人不多,除了包厢内一桌,大堂只有4名食客,跟服务生的数量相当。

点单后,记者询问:“我带了一瓶红酒,可以喝吗?”

“要收服务费的。”拿着菜单的男士说。

“不收可以吗?”

“这是酒店规定的,不是餐厅规定的,我也没这权力。”原来这位男士是餐厅经理。

“那多少钱呢?”

“200元一瓶,不管好的差的(酒),茅台也是200,有人带啤酒也是200。”

“那带可乐呢?”

“也是200。”他果断地说。

记者噗嗤一笑。经理透露了一个可以变通的方法:“在我们这儿点一瓶,自带一瓶是不收费的。比如点一瓶红酒,自带一瓶红酒不收费,因为相当于酒杯是继续用下去。点饮料,再带饮料可以的……”

面对记者的交涉,经理为难地表示,以前发生过不收费的情况,被发现后倒霉的是他。

想要喝这瓶红酒,记者只得同意支付200元“酒水服务费”。

在买单时,小票上明明白白写着“开瓶费200元”,而且这200元还要再支付15%的服务费。当记者索要这张小票时,经理复印了一份交给记者。服务生很实惠地告诉记者,茅台还是自带吧,酒店买要四五千,只花200元合算,其他酒建议还是在酒店点。

●半岛酒店

带开过瓶的红酒也要收300元

2009年开业的上海半岛酒店,是香港上海大酒店集团在内地的旗舰酒店。闻名遐迩的香港半岛,开到上海后也是要价不菲,从动辄60元的停车费便可洞悉。

那么半岛酒店禁止自带酒水吗?如果允许带,要付多少钱?记者选择了艾利爵士餐厅一探究竟。

记者先是电话询问能否自带红酒。接电话的服务生说可以,但是开瓶费300元一瓶。“红酒300元,烈酒500元,1.5L的红白葡萄酒是600元。”原来是这样细分的。

如果在西餐厅自带白酒怎么算?“按烈酒算,500元一瓶。”

如果红酒已经开过瓶了,带来就不用开瓶费了吧?“还是要收的。”

这就不叫开瓶费了吧,不需要你们开瓶啊。“自带酒水都要收的,外面都是这样的。”电话那头,服务生说。

3月7日中午,记者来到艾利爵士餐厅,提出要喝自带的一瓶红酒。服务生答,要收开瓶费,300元。

“现在不是所有的饭店都不收开瓶费了吗?”记者问。

“我们收的。”服务生还强调,碰到特级酒庄的酒,开瓶费会再增加。

记者同意后,服务生送上了两个高脚杯,开红酒,将木塞置于小托盘送上餐桌,试酒,倒酒。除了醒酒,过程倒是还算完整。

酒单上的红酒,最便宜的一瓶520元,最贵的1350元。酒单上也只注明了“以上价格均为人民币并加收15%服务费”,并未提及自带酒水需要开瓶费,而餐厅里也没有看到任何标识。

买单时,两人用餐516元,而开瓶费竟然要300元,并加收15%服务费。记者注意到,客用小票上中文版写着“开瓶费\Corkage(译:拔瓶塞)”,而紧接着的是英文版明细,写的是“Misc.(译:杂项)”。

●外滩华尔道夫酒店

自带69元的酒,开瓶费150元

华尔道夫酒店系列是希尔顿全球的最顶级奢华品牌,属于超五星酒店定义。上海外滩华尔道夫,位于中山东一路2号,是中国也是亚洲第一家华尔道夫品牌酒店。

记者挑选了蔚景阁中餐厅,自带69元一瓶的廉价红酒,和从便利店12元买来的一罐啤酒,“厚着脸皮”勇闯“超五星级”餐厅。

在电话订位时,记者咨询自带酒水事宜,餐厅服务生说自己带酒需要收开瓶费。至于具体的收费标准,等候10秒钟后,由另一位服务生代为解答。“目前为止是不允许自带酒水,如果您硬要带,也是可以的,要相应地收些费用。自带一瓶红酒收300元;茅台在餐厅的售价是 5000多元,自带要收350-400元。”

3月9日晚,记者来到华尔道夫5楼的蔚景阁。无论是进入酒店外滩大门,还是乘电梯上至5楼餐厅,记者都没有看到关于禁止自带酒水的标识。翻开菜单,也只印有“收取15%服务费”的字样,没有任何关于禁止自带酒水的内容。

入座后,记者拿出了一瓶红酒,询问服务生:“我带了一瓶红酒想喝,可以吗?”服务生说,这要问一下经理。

1分钟后,经理来了,他面色庄重:“酒的话,我们不允许带。如果您要开,最少是300块。”

记者争辩:“你的开瓶费,比我的酒还贵,这样收费不合理吧。”

经过约3分钟的交涉,最终以150元“成交”。

一杯红酒下肚,记者又从包中取出了一罐啤酒,摆在餐桌上。记者招招手,叫来了服务生,指了指桌上的啤酒。服务生会意:“把酒打开是吗?我去给您拿个杯子,稍等一下。”且慢,要收费吗?服务生笑着答:“这个就不收了,因为红酒已经收了。”

“如果我单独带一瓶啤酒来喝,要收多少钱呢?”服务生表示,不清楚,要去问一下。

这次来的还是经理,他没有明说价钱,而是拿来酒单,指给记者看,“按照上面最低的啤酒价格收费。”

在酒单上印着的,最便宜的一瓶啤酒是“青岛经典48元”。

买单时,服务生递来明细小票,上面写着“青岛经典48元”和“圣培露750ml98元”。记者好奇,这两项费用哪儿来的?服务生解释,“因为开瓶费应该是300元,但是经理给您打折后150元,键盘上没有这个标价的按钮,只好这样凑150元。”追问之下,记者了解到,键盘上固有的开瓶费标价有两个,一个是300元,另一个是500元(白酒专用)。

●威斯汀大饭店

200元开瓶费“搞一搞”可以免

在五星级的上海威斯汀大饭店,5楼的水晶苑中餐厅,记者花了1分钟时间商量,200元的开瓶费就给免了。

入座后,记者先询问服务生,能喝自带的啤酒吗?他抿着嘴笑:“可以,喝吧喝吧,我给你拿个杯子。”转身就要去拿杯子。

记者叫住了他,“我还带了红酒,可以吗?”

服务生站住了,“红酒就要收费了,开一下200块钱。”“我这酒才100元啊。”“不管酒的价格。开啤酒无所谓的。”“那茅台呢?”“一样的,一瓶200。”

“现在新闻说可以自带酒水了,要不就算了吧。”“……你为难我了。”他尴尬地笑。“这是威斯汀规定的吗?”“对的,外带酒水要收费。”“就别收了吧,新闻都有了,好吗?”

“你都这么说了,我只能答应你了。”他松口了。“你要不要跟你们经理请示一下?”面对突然的变化,记者问。“没关系,我帮你们开吧。”

一会儿,服务生拿来了酒杯和开瓶器。记者问他会被经理骂吗?他说,“不会的,客人为主。”

记者追问:“你们店堂有告示禁止自带酒水吗?”

“一直就这么规定的,像路边小饭店都贴着‘不准自带酒水’,我们这里肯定也要的。”倒完酒,服务生便离开了。

买单时果然没有开瓶费,服务生在一旁说“我答应了您不收开瓶费,肯定不收”。

[记者手记]

是时候拔掉这颗“霸王钉”了!

晨报记者 倪冬 言莹

有些事情,就是这么荒唐!当我们的消费选择权就这样被剥夺时,他们竟是如此地理直气壮。

尽管,最高法已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是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但条款之于大量餐饮企业形同虚设。

个别消费者提出质疑,却不得不面对无店可选的尴尬,甚至是店员的嘲弄:你看看哪家餐饮酒店不“禁止(谢绝)自带酒水”,你就拎着酒去吧?

尴尬与嘲弄的背后,实际上是餐饮企业对酒水暴利的贪婪。一瓶酒的价格,动辄价差一倍,甚至数倍。

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这个已经争论多年的老话题,最高法2月12日的表态,不过是对原有法律适用问题的一次重申而已。没想到,消息一出,仍引发消费者奔走相告,足见大家胸口的这口恶气已积压多时。

只是,面对最高法的这番表态,当“禁止(谢绝)自带酒水”变得“于法不容”以后,不少餐饮企业和利益攸关方,又开始忙着论证其“于理有据”。

最常听到的一个论据是,自带酒水事关食品安全。既然如此,那动辄几十元、数百元的开瓶费,又该做何解释。一边拿食品安全做挡箭牌,一边干着 “只要交钱就可以开瓶”的勾当,这不是自打耳光吗?

另一个论据是,认为“餐饮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餐饮酒店禁止(谢绝)自带酒水,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那么,当近乎整个行业都毫无道理地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时,这还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吗?

最近,又出现了第三种声音:在严查酒驾、商务宴请减少的当下,餐饮企业已经很不容易了,很多企业都亏损了。显然,这样的辩解是苍白的,因为,“以用户为中心”是市场亘古不变的逻辑,没有那一家不尊重消费者的企业能成为百年老店。

令人高兴的是,不少餐饮企业已意识到这一点,主动去除了“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一陋习陈规,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不过话说回来,守法本就应该是一个企业经营的底线,自带酒水本身就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不应该被无端剥夺,而这恰恰也是我们今年“3·15”想要达成的目标:在上海,我们期待邀您一起,拔掉“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颗钉子。

为了讨回这个原本就该属于消费者的权利,我们愿意坚持一年!

晨报向餐饮霸王宣战律师团成员

■震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郑祺律师

■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钱宇瑾律师

■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付华华律师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董春岛律师

[大众化餐饮企业]

●泰妃阁虹口龙之梦店

“店有店规,家有家法”

3月6日晚,泰妃阁虹口龙之梦店。记者自带酒水,前往这家餐厅用餐。从服务员到经理,历经3次“交锋”,依然没能免掉一瓶酒30元的服务费。

泰妃阁菜单的最后一页,醒目地印着温馨提醒:“本店谢绝自带食物及酒水”。面对“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的争辩,这家餐厅的经理则表示,“店有店规,家有家法”:“您可以选择不在这里用餐,也可以选择不在这边喝酒!”

第一次“交锋”

“自带酒水要收服务费”

3月6日晚,周四,泰妃阁虹口龙之梦店。

虽然不是周末,但当晚5点20分,这家店门口的凳子上已经有6桌人在排队了。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郑祺律师和朋友以及记者,带了一瓶五粮液、一瓶红酒,被安排在进门左手边第一张餐桌。一名女服务员看到自带的2瓶酒后,提醒说:“你好,这边要收服务费的。”“什么服务费?”郑祺问。“比方说我们要提供酒杯。”服务员解释。

“我们如果喝饮料,你们也要另外收服务费吗?”“不用,但这是您自带的酒水,酒水是要收的。您要是带果汁,无所谓的。”

“如果我点你们的酒,你们不提供酒杯吗?”郑祺问。“提供呀!”服务员回答。“那你提供酒杯,也要收酒杯服务费吗?”郑祺继续问。

女服务员不再回答,转身走了。

第二次“交锋”

“收服务费肯定有点道理”

几分钟后,一名男服务员走过来,解释说,之所以要收服务费,是因为“我们这边酒水杯都是酒水商的,所以要适当地收一点服务费”,“两瓶收你50元,红酒20元,白酒30元。”

他继续解释,如果想要不收服务费,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必须在店里再点酒:点一瓶白酒,就不收自带的一瓶白酒的服务费;点一瓶红酒,就不收自带的一瓶红酒的服务费。

“你这不是强迫我们消费吗?我自己带酒,就是为了不再点酒。我来这里用餐,就是消费了啊,你这等于是强迫我买你的酒。”郑祺说。

“你们既然出来吃饭,也不会在乎这几十块钱,吃得要舒服一点,对吧?”男服务员说。

“倒不是在乎钱,而是在乎有道理没道理。”郑祺说。

“肯定有一点点道理的。”男服务员指着菜单最后一页,醒目地印着温馨提醒:“本店谢绝自带食物及酒水”。

“这个属于霸王条款,你知道吧?”

男服务员没有回答,只是问“您看这样(指收服务费)可以吗”?“那这个费用能打印出来吗?”

“这个酒水费啊,我给你打印到一起,打到菜里,可以吗?”“这个怎么可以呢。这个不行。”郑祺拒绝了。

男服务员随后说:“噢,这个服务费是给酒水商的,发票上打不出来的。”

第三次“交锋”

“哪家能自带,你拎酒去”

随后,一名自称“经理”的工作人员赶过来。

郑祺再次询问:“服务费不收,这个酒就不能开?”

此前的那名男服务员再次肯定地回答:“对。”

前来点菜的女经理则笑着说:“你说你们……下次,其他客人直接拿菜进来,我直接帮他烧烧,拉倒了,我们做餐饮的,这个大家都懂得,也没收你们多少,只是象征性的。”

“现在都已经有规定了……”郑祺还想再争一争。

女经理马上回答:“那好呀,那你就不要在我这边开了呀,没关系的呀,我们这里谢绝自带酒水。你们不开,我们不收你钱,我们谢绝自带酒水。30块钱,说句不好听的,我们也没收你多少钱,象征性的。”

“等会,刚刚说20元,现在你过来要30元了?”

“我们这里没20元的,不信你看看我们电脑里。要不你们就不要喝了,你们就自己点或者怎么着的,或者去外面哪家能自带酒水的……你现在拎着两瓶酒去哪家,人家也会说话的,大家都是开门做生意的,我也没说收你100元、200元的,狮子大开口,对吧?我们不为难你们,你们也不要再为难我们,真是的。”女经理有点急了。

“不是为难你们,这个首先是你们为难我们。”郑祺说。

“这个店也不是我开的,我也是给人家打工的,店是我开的,你随便喝好了。”女经理说。

“这是公司统一的规定,还是你经理做的规定?”

“这不是我这个经理做的规定,我也是给人打工的,店有店规,家有家法。这不是我说了算的。不好意思,您点菜吧,杯子都给您上了,真是的。”女经理开始催着点菜。

“这是你们老板规定的,我不为难你,我到时为难你们老板。你等于强迫我们,就是要收这费用,对吧?”郑祺说。

“我没有强迫,大家都是自愿的,您可以点,我们这里也有红酒,也有白酒。”女经理寸步不让。

“没自愿啊。我们自己带酒,就是不想被宰一刀,现在都有规定了,可以自带酒水……”郑祺说。

当晚8点多,用餐结束后,在餐厅打印给客人核对的明细单上,与酒水有关的30元消费被冠名为“服务费”。在随后打印的发票上,这30元“服务费”,与点菜的花费一并计入了总账,丝毫看不出这笔费用是酒水的服务费。

●港丽餐厅宏伊店

三八节省50元开瓶费

3月8日晚,港丽餐厅宏伊店。

记者拎着一瓶红酒、一罐啤酒,领号排队。餐厅门口负责叫号的服务员表示,自带酒水是要收开瓶费的,每瓶50元。

坐下点菜后,记者问“这里可以带酒吗”?

女服务员回答:“不好意思,这里不可以带酒的。”“但已经带来了,怎么办?”

在向餐厅负责人请示后,这名女服务员随后以近乎背诵课文的方式跟记者解释:“您好,您这边今天带了酒,我们可以让您喝,但您喝了有什么问题,我们不负责任的。您下次尽量不要带酒,因为我们是开餐厅的嘛。我们主任说,今天也是节日,就不收了。”

●苏浙汇大连路店

免费,但建议不自带酒水

3月4日晚,苏浙汇大连路店。

在来之前,记者先致电苏浙汇统一订餐电话,被告知“因牵扯到食品安全的问题,是不建议自带酒水的”,但具体情况需要咨询门店。

当晚6时许,记者带着酒水抵达大连路店:“我们自己带的红酒可以吗?”“几瓶?”服务员问。“两瓶。”“四位吗?可以。”服务员说。“开瓶是免费的吗?”“免的呀。”服务员点头确认。

●小南国正大广场店

“禁自带酒水”已遮挡

3月8日中午,小南国正大广场店。“自己带酒可以吗?”记者问。“可以。”服务员答。“要收服务费吗?”“不用。”

记者注意到,在小南国酒水的菜单上,原本每页最下方都有一行提醒“本店谢绝自带酒水饮料,谢谢合作”,现在都已用双面胶贴起来了。

●俏江南中山公园龙之梦店

允许自带酒水且免费

3月7日中午,俏江南中山公园龙之梦店。“自带酒水可以吗?”记者问。“可以。”“要收开瓶费吗?”“不用。”

●望湘园宏伊店

可自带酒水,开瓶免费

3月8日晚上,望湘园宏伊店。“可以自带酒水吗?”记者问。“可以的。”服务员答。“要收服务费吗?”“不用。”服务员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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